粤办函〔〕70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强对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省人民政府决定建立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组成人员如下:
第一召集人:林少春 常务副省长
召 集 人:李春生 副省长
陈良贤 副省长
成 员:刘 洪 省政府副秘书长
崔朝阳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邢 锋 省教育厅副厅长
郭少波 省公安厅巡视员
钟 炜 省财政厅总会计师
刘 玮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王富民 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陈 东 省农业厅副厅长
刘冠贤 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
邱庄胜 省质监局副局长
周永庆 省安全监管局副局长
刘学生 广东保监局副局长
蔡小驹 省交通集团副总经理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公安厅,具体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联席会议批准。
省府办公厅
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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