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中国期货业协会公开决定,对上海中期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上海中期期货”)及许一峰、曹文利作出纪律惩戒。
据披露,年3月19日,在客户陈某期货账户保证金不足的情况下,上海中期期货通过大连交易所场内席位为该客户下达交易指令,在传递交易指令前未对客户账户资金和持仓进行验证;且当日为客户陈某下达交易指令,无客户委托记录,分别违反了《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和第六十五条第三款的规定,于年5月4日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采取了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上海中期总经理许一峰,直接指令上海中期工作人员执行客户上述委托,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于年5月4日被上海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协会认为,应当指导、监督下属合规执业,其指令下属进行违规操作,违反了《期货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准则》第四条、第三十四条的规定。
上海中期运营中心负责人曹文利人,根据总经理指令直接将上述客户交易指令下达至大连交易所场内交易员,应当知晓上述行为属于违规行为,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于年5月4日被上海证监局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协会认为,明知上级指令违规却未予抵制,未严格遵守从业人员行为规范,违反了《期货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准则》第四条、第三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
经中国期货业协会第五届理事会自律监察委员会审议决定,给予上海中期、许一峰以及曹文利“训诫”的纪律惩戒。
上海中期期货
转载请注明:http://www.bujiadicar.com/zjlqx/1102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