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近日发布公告
面向全国公开选聘
“金种子”计划领军人才2名
外派财务总监3名
直属二级企业总经理3名
具体如下↓
天津市滨海新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海国投”)成立于年7月,系滨海新区国资委监管的区管一级大型国有企业,根据授权行使国有资产经营管理职能。滨海国投注册资本金亿元,现有成员企业余家,总资产超过0亿元。
现结合实际,面向全国公开选聘“金种子”计划领军人才2名,外派财务总监3名,直属二级企业总经理3名,分别公告如下:
公开选聘滨海国投公司“金种子”计划领军人才、外派财务总监公告
一、选聘岗位
1.“金种子”计划领军人才
新能源公司(筹)总经理、文旅集团(筹)总经理各1名。
2.外派财务总监
外派财务总监(向二级集团委派)3名。此次选聘为不定项选聘,最终由滨海国投党委、董事会根据二级企业实际情况和应聘人员专长,研究确定具体任职企业。
二、选聘范围
面向全国公开选聘。
三、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遵纪守法,诚信廉洁,勤勉敬业,团结合作,依法经营,保守秘密,维护公司的荣誉和利益;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熟悉国家有关政策法规与相关行业、专业情况,有较为丰富的管理经验和较强的决策判断能力、经营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处理复杂问题与突发事件的能力,开拓创新精神、市场竞争意识强;
4.具有突出的经营业绩。认同企业发展理念和发展模式,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忠实履行岗位职责,全面出色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和生产、经营、管理目标,在同类岗位上取得优良工作业绩;
5.具有选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任职资格条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符合任职回避有关规定,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任职资格条件
1.“金种子”计划领军人才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2)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具有累计10年以上相关行业工作经历;
(3)具有头部或知名民营、外资、合资、科研院所等企事业单位相关任职经历,或具有省管(市管)国有企业二级子企业中层副职及以上或三级企业经理层副职(含相当职务)及以上任职经历;
(4)符合相应岗位任职资格要求。
2.外派财务总监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2)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具有累计10年以上财务、会计等工作经历;
(3)累计担任3年以上同等规模企业财务、审计部门中层正职(含相当职务)及以上职务;未满3年的一般应在相应正职岗位和副职岗位工作累计5年以上;
(4)符合相应岗位任职资格要求。
以上岗位任职资格条件中年龄及工作年限时间计算截至年7月31日,特别优秀者可在年龄条件方面适当放宽。具体岗位任职资格及要求请查阅《公开选聘滨海国投公司“金种子”计划领军人才岗位说明》《公开选聘滨海国投公司外派财务总监岗位说明》。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符合报名条件:
1.正在接受审计,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尚处于影响期内的;
3.因违纪违法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开除公职或开除党籍的;
4.由于个人原因,导致企业出现亏损,或造成企业资产严重损失和重大经济损失的;
5.个人在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有弄虚作假记录的;
6.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7.法律法规规定影响使用的其他情形。
四、选聘人员任期、薪酬及相关待遇
(一)聘期
选聘人员聘期3年,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予以解聘,合格者继续履职。聘期内年度考核评价或聘期届满考核评价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其中:外派财务总监在同一家企业连续任职不得超过2个聘期,薪酬由滨海国投核定,任职企业负责发放。
(二)薪酬
按照公司薪酬管理有关规定,参考市场同类可比人员薪酬水平,提供具有一定竞争力的年薪。其中:“金种子”计划领军人才岗位年薪总额一般不低于80万,外派财务总监年薪总额一般不低于45万。上述岗位薪酬均不设上限,结合公司经营发展战略和考核指标协商一致确定,按照年度和绩效考核结果据实兑现。
(三)相关待遇
按照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才引进等相关政策规定,协助选聘人员办理落户、子女入学、配偶就业等事项。
五、选聘程序
报名—资格审查—初面—复面—考察和背景调查—确定拟聘人选—体检—公示—正式聘任。
六、报名程序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
面向全国选聘报名时间共21天,年8月19日19:00—9月8日19:00。
2.报名方式:邮箱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
应聘人员可登录智联招聘网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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