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网金融讯5月18日,重庆银保监局发布了关于薛春任职资格的批复。以下为批复原文:
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核准薛春同志任职资格的请示》(安保文[]号)收悉。经审查,薛春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其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的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报告。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此复
重庆银保监局
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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