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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动火作业总经理安监部负责人电焊

来源:总经理 时间:2020/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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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8日,国务院安委办第一检查组

在天津汇洋石油储运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

该公司当日上午存在违规动火作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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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港某石油储运企业仍存重大隐患,当地连夜整改

经过天津市相关部门调查

8月13日,天津汇洋石油储运有限公司及

天津市大滩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5名相关人员被依法行政拘留

天津汇洋石油储运有限公司被吊销

港口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

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许可证件

并予以罚款

相关部门现场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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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及处理详情

相关报道

8月8日8时30分许,天津汇洋石油储运有限公司委托天津市大滩机电工程有限公司对二号装卸车站台原有弃用管线进行电气焊作业。汇洋公司总经理韩某、储运部负责人赵某某、安监部负责人刘某、机电部负责人(现场监火员)马某某违规开具《动火安全作业证》。随后,电焊工唐某某进场作业,现场监火员马某某擅自离开现场。经滨海新区应急管理局前期调查,确认该作业存在违规使用明火作业的违法行为,情节严重,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之规定,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公安机关处理相关企业涉事人员8月13日,滨海新区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第二项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的;(二)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对韩某、马某某、赵某某、刘某、唐某某等5人依法行政拘留。

公安机关处理相关企业涉事人员

除了对涉事企业相关人员依法行拘外

天津市多名公职人员也被严肃处理▼▼▼

针对国务院安委办第一检查组发现的问题,

天津市迅速行动“零容忍”处理相关责任人及单位——

多人受处分企业先停产

本报讯记者肖艳鹏报道针对国务院安委办第一检查组在天津汇洋石油储运有限公司发现的动火作业违规等较为严重的问题(见《中国应急管理报》8月10日一版报道),天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部门成立联合调查组进行核查,强调要严肃认真、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坚持“铁面”“铁规”“铁腕”“铁心”,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处理,守牢安全生产底线。依据联合调查组核查结果及相关法律法规,经中共天津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天津市委常委会批准,已决定对相关责任人及单位作出严肃处理。记者了解到,负有相关责任的多人受到了党纪政纪处分,天津汇洋石油储运有限公司已被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吊销港口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件,该公司相关责任人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党委书记、主任王魁臣受到诫勉处理;

该市给予市交通运输委党委委员、副主任刘道刚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

给予市交通运输委党委委员,市港航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张立国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降为一级主任科员;

给予市港航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向亭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降为四级主任科员;

给予市港航管理局南疆管理处副处长陈立峰留党察看二年、政务撤职处分,降为二级科员。

天津市责成市交通运输委、市港航管理局、市应急管理局、滨海新区政府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总结教训,深刻反省,并向市委、市政府作出深刻检查。

该市向全市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发出警示函,由企业负责人作出承诺并备案。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天津汇洋石油储运有限公司已被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港口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许可证件被吊销,并被罚款。8月13日,天津滨海新区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规定,对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的韩某、马某某、赵某某、刘某、唐某某等5人依法行政拘留。

守牢安全生产底线

以零容忍的态度,出重拳、下狠手

来源:中国应急管理报天津日报天津电视台等综合整理

中国应急管理报新媒体中心编辑:孟德轩张晓蒙预览时标签不可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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