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淮北矿业集团召开年度工资集体协商会议,企业方代表、职工方代表就《淮北矿业集团年工资集体协议》充分讨论,平等协商。
按照约定,参加会议的组成人员有淮北矿业集团行政方代表、职工方代表各7名。淮北矿业集团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孙方是行政方首席代表,淮北矿业副总经理邱丹等6人是行政方代表;淮北矿业集团工会第一副主席刘杰是职工方首席代表,其他6人是职工方代表。会议由淮北矿业集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周伟主持。
会上,工会相关负责人对《淮北矿业集团年工资集体协议(草案)》作修订说明。行政方和职工方代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就《淮北矿业集团年工资集体协议》,发表意见,坦诚相见,阐述各方看法,最终达成一致意见,为在淮北矿业集团七届五次职代会上签订打下了良好基础。协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进行,程序合法。
会议强调,签订《工资集体协议》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具有规范的法律和制度约束力,必须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使各级领导和广大职工充分认识到其重要性、必要性和严肃性,认真、规范、严格地执行《工资集体协议》。这次《工资集体协议》的签订,必将对建立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维护企业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奋力实现淮北矿业集团“十三五”圆满收官,谱写高质量发展“十四五”新篇章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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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编辑: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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