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创证券
关于广东金润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华创证券作为广东金润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风险事项类别
(二)风险事项情况
1、广东金润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润和”)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李中林、财务负责人彭江鸿(曾用名彭江华)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被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于年3月24日作出一审判决:(1)金润和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罚金人民币25万元(已缴纳);(2)李中林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3)金润和财务负责人彭江鸿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2、李中林于年7月25日被镇江市公安局润州分局取保候审,于年3月24日被逮捕;彭江鸿于年7月10日被镇江市公安局润州分局刑事拘留,年8月7日被取保候审,年3月24日被逮捕。
3、关于公司及李中林、彭江鸿上述情况,公司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公司目前尚未聘请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存在无法按时披露年年度报告的风险。
二、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上述判决书显示,公司及李中林、彭江鸿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时间为年10月至年2月期间,该事项可能影响公司已披露财务数据的真实性;
2、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李中林、财务负责人彭江鸿均已被逮捕,已无法正常履职,公司董事会及生产经营存在无法正常运转的风险。因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李中林、财务负责人彭江鸿被判决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将对公司声誉及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同时公司被判处25万元罚金(已缴纳),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3、公司存在信息披露违规事项,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存在被相关监管部门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风险;
4、公司目前尚未聘请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存在无法按时披露年年度报告的风险。
三、主办券商提示
华创证券已督促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将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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